作者:管理員 發布時間:2019/9/6 10:08:31 關注:5583 人
2. 施工單位要安全文明施工
① 高空作業要做好防護措施,佩戴及系好安全帽及安全帶,確保安全,避免跌落造成人員傷亡。如人字梯使用、腳手架使用、高空作業車輛使用等相關工具設施。② 禁止在展館現場明火作業,如切割機、電鋸和電焊;禁止在現場刷、噴油漆造成空氣污染。③ 未經批準,不得在展位以外的通道上搭建或跨吊各類裝飾造型,影響車輛行駛和阻礙消防通道。④所有裝修框架必須牢固可靠,展樣品的放置必須穩固,避免倒塌、掉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物損失。拆除特裝展位時切勿野蠻拆卸,如強行推到、破壞展板等行為。3. 所有搭建展位原則上不得封頂,需封頂的,每20m配置一個6公斤宮燈式干粉滅火器,20~30m配置兩個,以此類推。用布質材料封頂的,布與布之間!需留有20公分間隔,并按每5m/公斤噴涂阻燃劑(尼龍布、網孔布按8m/公斤)。4. 展位搭建涉及玻璃展具的,需遵循以下規定:展位裝修的玻璃面積超過1.5m’或玻璃的安裝高度超過1.5m,需用鋼化玻璃;玻璃安裝在1.5m以上位置的,不論面積大小一律使用鋼化玻璃。每塊玻璃安裝必須壓條、加碼,并且不得用于承重支撐。5. 館內嚴禁搭建臨時倉庫存放包裝物、施工工具、物料等。6. 撤展時應配合展館相關工作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疏導,并確保文明施工, ,嚴禁將展位整體推到、拉倒等不規范施工行為。施工單位、清運單位應將所有搭建材料全部撤出展廳并清運干凈,不得遺留在展館垃圾池、布展道或外圍其它區域。⑧ 普通照明類,機械動力類,變頻設備、可控硅控制設備、舞臺調光設備類,擴音設備類和24小時用電設備應按分類設立獨立回路,嚴禁共用同一回路。重要的電氣設備和重要場合、位置用電應安裝一主一備雙回路供電。
2. 電氣施工安全管理① 現場從事用電施工人員應隨身攜帶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有效電工操作證,服從展館方核查。展館方禁止無電工有效操作證件的人員從事電氣安裝。② 辦理好用電手續,由展館方提供臨時施工用電。未辦理進場施工手續和繳納相關費用的,展館方不予供電。③ 嚴格按照展館方審核批準的方案、圖紙進行電氣施工,用電負荷控制在批準的總負荷量內。如現場確實需要增加電器及其他用電設備而超出申報負荷量的,應及時申報辦理有關手續,并按規定交納相關費用。④ 展位用電總控制電箱的總開關及電源接入線(纜)應符合規范標準要求,參照用電總功率,選擇用電電壓、電流等級相符的開關和線材:根據展館的供電系統配置和安全技術要求,各種用電的接電應服從展館方指定的接引電源方式、路線和地點,且須在供配電設施的端子排上或專用取電插接器上取電,不允許隨意接入展館電箱和插座上;嚴禁展位用電總控制電箱總開關保護整定值大于接入展館固定配電設施電源開關保護整定值。⑤ 所有金屬構架、設備設施金屬外殼必須可靠接地(使用不小于2. 5mm ;2多股軟芯銅線)。電氣線路敷設必須固定,不得隨意敷設在展架、地面和通道上。電氣線路穿越人行走道時必須有過橋板保護,通過地毯和暗敷設在裝修物內的電線,中間不能有接口,必須用套管(金屬管或難燃塑料管)保護,金屬管應做好接地體跨接。禁止利用天花和管道懸掛電線、照明裝置和其他物件。⑥ 使用大功率發熱燈具時應加裝防護罩。禁止使用500W以上的大功率燈具。筒燈、石英燈要有隔熱防護;廣告牌、燈箱、燈柱應打孔固定,并留有對流的散熱孔和符合防火要求的鎮流器。嚴禁在展位內使用碘鎢燈(太陽燈)、霓虹燈及帶觸發器發熱量大的高溫高壓、有安全隱患的燈具。室外露天展位的電器和照明設備必須采用防水型,并有可靠的防雨、防潮、防風等安全措施。⑦ 所有安裝的燈具與展樣品等物品之間應保持30cm以上的距離。所有帶熱源設備設施安裝應與展館固定配電設施保持3米以上距離,不得面向固定配電設施排放熱量。⑧ 展位布展不得遮擋展館的照明、動力電箱(柜)、電話配線箱。必須保證留有不小于60cm的通道及足夠的操作空間,以便安全檢查及故障處理。⑨ 展覽期間,參展方或承建商必須安排展位值班電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用電安全。在布展和展覽期間(特別是閉館前),每天應檢查安裝在展位內的燈具是否脫落,如發現燈具脫落應立即處理,避免損壞展樣品,造成安全事故。
⑩ 施工承建商應對其施工人員進行文明施工和安全教育,施工人員應在申報批準的期限和工作區域內施工,未經批準不得在非工作區域和時間施工。如違反本規定造成一切安全事故和責任,施工承建商應負全責,并承擔由此給展館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任何參展方、承建商和個人未經展館方批準或授權,無權操作展館固定和配置的任何電氣設施,不得私自連接使用,違者追究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用電故障應急處理① 展位的故障處理由參展方或承建商負責。展覽期間,展位用電發生故障時,展位值班電工應及時處理,排除故障,嚴禁帶故障合電閘。② 若展館固定配電設施開關保護跳閘引致展位停電,展位值班電工應先自查電氣設備和線路是否有故障并排除,同時立即通知展館方電工到場處理,嚴禁未查明原因而擅自重新合閘送電。因擅自合閘而造成事故和經濟損失的,將追究相關人員和單位的責任。③ 展覽期間若展位出現用電故障,為保證展覽用電安全,展館方有權調整展覽用電線路和負荷,參展方和承建商必須配合。④ 展館方發現展位用電的安全隱患,通知展位值班電工到場處理,亦可采取如切斷電源等強制措施以保證安全。如發現嚴重的安全隱患或違反規定的行為,為確保安全,展館方有權在不通知的情況下停止供電。⑤ 展覽用電(水)須向客戶服務中心遞交《展覽用電(水)申報審批表》。展位用電設備需要24小時供電的,應填寫《展覽24小時用電申報審批表》向客戶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兩種申請表格到客戶服務中心領取,按客戶服務中心批復意見辦理。24小時用電設備應配置獨立用電回路,配置合適可靠的保護開關,確保設備無故障隱患。參展方要安排電工24小時值班,確保展廳用電安全。⑥ 計算機、精密儀器等設備應加裝不間斷電源加以保護,因供電中斷造成計算機、精密儀器等設備數據丟失和損壞,展館方不負責賠償。⑦ 不得使用大功率電熱設備(如電水壺、電爐、電燙斗)。⑧ 參展方或承建商使用自帶壓縮機,在用電申報時必須說明。所有帶入展館的壓縮機應遵守有關安全標準和規定,必須放置在展館方指定的位置,以免影響展覽環境和安全。⑨ 出現下列情況,參展方或承建商承擔一切責任:A 展位的設備和電氣線路故障導致展館電源開關保護動作斷電而造成的損失。B 不按規定、規范設計和安裝的配電線路,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供電故障所造成的損失,不按申報獲批準的圖紙施工、與申報審核不符的配電線路和負荷,在使用過程出現供電故障所造成的損失。C 無參展方或承建商電工值班,不能及時處理斷電故障所造成的損失。D 發現嚴重的安全隱思或違反規定行為,為確保安全,展館方采取切斷電源等強制措施所造成的損失。E 未采取特別保護措施(如自備應急電源裝置等)的重要的、昂貴的、有特殊要求的用電設備設施和展品遇斷電所造成的損失。F 其他因參展方或承建商的過失而導致的損失。⑨ 因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市電網停電,政府緊急狀態等不可抗拒因素導致的損失,展館方和參展方、承建商互相免責。⑩ 展覽每天閉館時段和展覽閉幕撤展時,展館方將對展位采取停電的安全措施,在此期間如要臨時保留用電的,應提前向展館現場服務點書面提出用電申請。,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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